江苏盐城响水县残联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4人公告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3-09-03 08:19:07
  响水县残联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公告
 
  根据县残联、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暂行)》(响残发〔2021〕12号)精神,结合各镇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我县公开招聘4名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共招聘4人:详见附1《响水县残联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品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残疾人事业。
 
  2.具有响水县户籍40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已被聘用在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失信人员。
 
  (4)其他涉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县城黄海南路与迎宾大道交界处向西150米,响水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308室)。
 
  4.咨询电话:0515—81182110 15851086799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县残联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以及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学信网可查到的信息为依据。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县残联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本次招聘按招聘总人数设1:3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体现竞争的原则,经残联集体研究,最低可以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2;未降低开考比例或开考比例降低后报名人数仍不足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发送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残联办公室通知要求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shu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残联组织。体检标准除残疾部位须不影响正常履职外,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还需重点审核其征信报告,查询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失信行为等。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县残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暂行)》文件执行(等同于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1186686 0515-68020030。
 
  附件1.响水县残联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表
 
  附件2.响水县残联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
 
  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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