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3-09-05 10:08:15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此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相关职务)。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周一)8:30— 9月8日(周五)16:30。
3.现场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清新区水利局702室),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联系电话:0763-5812722。
4.邮箱报名: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插入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修改文名为“202303+姓名+毕业院校+职称/专业资格,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发送至报名邮箱:qyqxjgzx@163.com,邮件主题为“202303+姓名+毕业院校+职称/专业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考生电子邮件发送后,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报名通过的考生将收到准考证(面试前请自行打印)。
2.现场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即时印发准考证。
3.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注意事项:
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③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1.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2.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
(五)资格审查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县(区)级及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回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七)薪酬待遇
年薪10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单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举报、监督电话:0763-5815079。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中心的公开招聘,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人社局进行备案。
(四)本次招聘由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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