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长期招聘高技能人才3人公告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08 09:36:55
2023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3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hajsxy.cn)上公布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jsshajsxyrsc@163.com ,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3.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包括:《2023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③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④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被取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核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核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考核形式: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总成绩=考核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7- 89006016。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0517- 89006026;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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