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选调公告
怀化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要求,为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经批准,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怀化市审计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审计局人事科,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录取后,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不再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获得高级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大学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同时具有与专业(具体见附件1)相符的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或职业资格(一级造价师或一级建造师、律师A证等);获得高级技术资格者学位不作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度为准(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与怀化市审计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获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以上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审计信息网(https://www.huaihua.gov.cn/sjj)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点击“怀化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图标,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信息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则重新修改信息以及岗位再次提交;如审核通过则报名已完成,所有信息无法修改并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期提交材料、逾期材料不齐和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3)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6)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023年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按考试成绩进行替补。
1.初审:报名截止后,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怀化人事考试官网和怀化市审计信息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怀化人事考试官网和怀化市审计信息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可递补两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最终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1.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3:1的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写作能力、综合能力及政治素质。考点设在怀化,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面试: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和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试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怀化人事考试官网和怀化市审计信息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2.考察: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1.公示:考察合格,经怀化市审计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拟调人选,并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审计信息网(https://www.huaihua.gov.cn/sjj)和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须在怀化市审计局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组织、人事及工资福利等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考核合格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怀化市审计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审计局人事科具体实施。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化市委编办监督指导,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南省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怀化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公开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从公示起始日计算),或已在办理调配手续的,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咨询电话: 0745-2219230 怀化市审计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 0745-2718315 怀化市审计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3年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选调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3年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怀化市审计局
2023年9月11日
2023年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选调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
选调单位 |
编制 性质 |
选调 |
选调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最低 |
学位 要求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
全额事业编 |
工作人员 |
3 |
不限 |
研究生: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硕士);2.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会计硕士、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3.土建类(建筑技术科学,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4.法学类(经济法学、法律硕士);5.经济学类(财政学、金融学、审计硕士)。 本科: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3.土建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电器与智能化、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4.法学类(经济法学、法律);5.经济学类(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税务)。 |
大学 |
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具有与专业相符的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或职业资格(一级造价师或一级建造师、律师A证等); 2. 获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学位不作要求;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