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23-09-12 17:25:57

宁波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宁波市中心血站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材料:简历、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1009207395@qq.com),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4.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市中心血站709办公室;
 
5.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848423。
 
6.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四、考试
 
1.根据报考人数,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能力。
 
2.考试有关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五、体检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对象。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录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与宁波市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薪酬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相关规定缴纳。
 
宁波市中心血站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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