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承德高新区招聘教师15人公告

来源: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3-09-13 10:25:19
  承德高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承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要求具有承德市户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应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3日至2005年9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2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要求在承德市范围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学校名录为准)。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8.语文岗位要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 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8:30至2023年9月25日17:00。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首次进入报名系统时进行注册,必须输入用户名、密码和手机号码(准确记住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登录和查询),同一用户名或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注册。注册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跳转登录界面,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认真阅读《承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后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郑重承诺”按钮。页面跳转后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填报完成后提交,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头像图片”上传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进行填表和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不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后果自负。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计划变更信息将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26日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课程理论、教学方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设备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2)笔试时间: 考生登录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5)考生可登陆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
 
  考生报名表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
 
  报考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同时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非承德籍,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同时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入伍批准书、退役登记表的复印件(需加盖退役军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户口薄和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证件原件按照复印件顺序同时提交。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控制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另行通知,考生登录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两种形式组成,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其中说课8分钟,答辩4分钟。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等,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进行15分钟的备课准备。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登录此网站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 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 咨询电话:0314-2569905;监督电话:0314-2521981;
 
  附件:2023年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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