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选聘管理岗位人员10人公告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2023-09-17 09:53:09
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依托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设立,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唯一支持设立的“实体性”新区,全国唯一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新区。2021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8月19日,起步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山东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式挂牌运行,为正厅级规格。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规划面积798平方公里,直管面积450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为“四个新”,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新引擎、高水平开放合作的新平台、绿色智慧宜居的新城区。功能布局为“一纵一横两核五组团”,“一纵”是指将起步区与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明府城等历史标志节点串珠成链,形成山泉湖河城浑然一体的泉城特色风貌轴;“一横”是指依托黄河生态脊梁,贯通沿线水系、山体、林地、湿地、岸线等自然生态资源,深度挖掘黄河文化内涵,打造山水与人文相融合的黄河生态风貌带;“两核”是指建设城市科创区和临空经济区,构建两岸互动、拥河发展的总体格局;“五组团”是指布局济南城市副中心、崔寨高新产业集聚区、桑梓店高端制造产业基地、孙耿太平绿色发展基地、临空产业集聚区,形成功能混合、职住均衡的城市组团新体系。建设路径为“五个着力”,即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发展目标为“五年成形、十年成势、十五年成城”,即到2025年,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现代化新城区框架基本形成;到2030年,核心优势基本塑成,城市综合功能基本完善;到2035年,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绿色智慧宜居新城区基本建成。
起步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模式和无差别人员管理体制,职能突出、运转高效。部门副职、部门工作机构正职实行岗位聘任和绩效管理,并由济南市委组织部参照市直部门(单位)中层正职、副职备案;薪酬参照山东省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有关要求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济南起步区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部分管理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计划
共选聘管理岗位人员10名,其中部门副职6名、部门工作机构正职4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公开选聘管理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二、选聘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新区和开发区(含经开区、高新区、综保区、自贸区等)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在岗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熟悉新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大学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1)报名部门副职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以后出生);
(2)报名部门工作机构正职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3)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经历和工作能力:
(1)报名部门副职的,应为现任正处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干部或任副处级(含相当职务层次)满2年以上干部;
(2)报名部门工作机构正职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干部或任正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干部;
(3)任职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6. 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9. 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 尚在试用期的。
7.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8.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9.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9:00—10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jnxjdngwh/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应聘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信息保存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公开选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应聘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审核,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表》或上传后未提交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结束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保存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新的《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提交审核。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线上测评
测评时间:2023年10月14日20:00—24:00
线上测评包括心理测评和职业能力测评。届时测评链接统一发送至报名时所填写邮箱,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5日9:00—10月19日16:00
选聘单位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结合线上测评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17: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应聘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面试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面试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若考生出现面试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面谈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面谈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选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不予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起步区党群工作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单位。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同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干部档案审核须在启动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经核查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或超过规定期限调查仍未终结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聘单位综合面试面谈、笔试、考察情况,统筹考虑岗位需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经综合研判,若均不能达到岗位录用要求,则核销该岗位录用计划。
六、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按综合研判结果确定是否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选聘的人员按照《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纳入起步区管委会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和绩效薪酬,保留档案身份。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起步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66604383、66604258(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技术支持电话:0531-88873753,15698009761(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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