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76人公告

来源:金溪县政府网 2023-09-18 13:53:04

金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拓宽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7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学历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疫情期间擅自离岗被纪检部门通报的原社区工作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尧洋圣18296977087、尧苏1987022473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到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4)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中共正式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国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已在国家有关单位任职的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jxxcssqdg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7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6)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加分:

①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表彰人员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1分;

②中共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③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请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现场资审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核定。同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报名、参考和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2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治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满5年未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不予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金溪县委办公室、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电〔2022〕31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其它事项

1.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按规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3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岗位。

2.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各环节,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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