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始建于1973年,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是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第三方电子信息产品检验和信息安全测评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技术攻关、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行业标准研究,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在资质范围内开展电子信息产品、信息系统、信息工程及网络安全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查、鉴定评审、咨询培训等业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心理健康。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以报名首日(2023年9月25日)为截至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2年9月 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9.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10.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a3f5ea9b1b.zipv6.gxzf.gov.cn/)、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http://gxt.gxzf.gov.cn)、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仅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9号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办公室308室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1份纸质版,请务必用A4纸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无亲笔签名者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海外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背后写好姓名)
(7)报考人员如目前已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加盖公章)。
(8)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5,加盖公章)。
(9)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10)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5.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全的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7.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个别通知。
3.原则上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调整,并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在指定的时间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先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凡参加笔试的,均收取笔试考试费50元/人,考试费收取后一律不予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无需缴笔试考试费,但仍需按时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依据之—,逾期不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同一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人的,则该岗位须增加笔试环节。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至少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不指定教材。
(五)面试
1.面试人选
(1)需笔试的情况: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不需笔试的情况:同一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15人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达不到面试1∶3开考比例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且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的最终得分。将各要素的最终得分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应当天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和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告栏内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六)考核
1.总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
(2)直接面试的,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3.考核主要以访谈、查阅档案等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从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本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纪委:18577817212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办公室:黄丹萍 15977107386
附件1.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信息和网络安全测评研究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