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百色市西林县公安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西林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我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西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警务辅助人员)名额20名,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执法队伍管理。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西林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2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要求详见《西林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7.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从事公安工作两年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8.户籍要求详见《西林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9. 有下列情形的,面试总成绩加5分,不实行累计加分:
(1)曾担任公安机关政府购买服务1年以上人员;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后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西林县公安局指挥大厅一楼(西林县八达镇新兴路037号,县公安局大门左侧约20米)联系电话:0776—8680750。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持退伍证(以上材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现场填写个人《西林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综合执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西林县公安局执法辅助人员。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或者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基本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西林县公安局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县公安局综合执法辅助人员,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期限满一年不再续签合同;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每人每月工资3200元(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应缴纳“五险”,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每月从服务待遇中代扣代缴),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