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聊城高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8人简章
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3-09-26 11:06:40
2023年高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我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县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 月 9日以后出生的);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八)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10月9 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10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根据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高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 日9:00— 10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9 日11:00—10月12 日12:00
报名网站:高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ta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本次招聘设置事业编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9 日11:00— 10月12 日11:00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时补充报名材料,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后附咨询电话)。
网上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卫生健康局随时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 10月17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缴费流程:报名人员在10月16日9:00-- 10月17 日11:00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缴款码--关注“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注册绑定手机号,用于接受电子票据(该手机号须与报名系统内的考生预留手机号相同)--关注“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并点击下方“微服务”--“非税缴费”--“按缴款码”--输入20位缴款码并点击下一步,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微信支付。
缴费成功后,请在2023年10月18日9:00--16:00点之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致电0635-6028600。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2023年高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12日11:00前将减免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gtxwsjsjrsk@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6028600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附件2),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及时在高唐县人民政务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随时关注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卫健政策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检验、中医、药学五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聘相关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届时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查应聘人员报考资格,确保审核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届时会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缴纳面试考务费,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一)考察
考察时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将应聘人员参加应聘过程的表现纳入考察内容,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按时提供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影响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高唐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所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确定应聘单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或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6028600
监督电话:0635-3959920(县委组织部)
0635-6066341(县人社局)
高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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