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来源: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3-09-27 14:37:55
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公开招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专业化力量,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2人,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二)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公开招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2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部队退役军人、消防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八)本次招聘的岗位不限户籍。
(九)本次招聘的岗位限男性。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9号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6211926。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公开招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政务公开栏查询、下载。
(2)《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军人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评。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评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评、笔试、面试总占成绩的比例分别为60%、20%、20%。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主要测评肌肉力量、肌肉爆发和肌肉耐力等。测评项目:中长跑(1500米在8分钟以内合格)、立定跳远(1.83米及以上合格)、俯卧撑(一次性12个及以上合格,时间不超过1分钟)、短跑(100米在14″80以内合格)。每一项目合格分为60分,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评分标准见《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公开招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体能测评达标及评分标准》(附件3,以下简称《体能测评达标及评分标准》)。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注意事项:(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笔试结束后,按照折合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评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招聘的人数,在2: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人数达不到2:1的,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明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体能测评高者参加考察体检,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考察由招聘单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方法同上。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万帮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使用,工作服务期限最低为2年(含试用期)。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作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工资待遇实行每月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
分为非防火期和防火期两种情形。非防火期为6月、7月、8月、9月;防火期为10月、11月、12月、1月、2月、3月、4月、5月。
月均收入(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非防火期工资约3000元/月,防火期工资约500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区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031057。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8-8622983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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