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应聘人员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需提供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9日- 10月12日。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btudi4212077@163.com。
2.现场报名:将《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裕达新世纪A区7栋401室)。
四、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1:10选定(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选定的入围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参聘者视为未进入笔试和面试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聘用方式
1.根据笔试、面试结果,择优聘用。
2.拟聘用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薪酬按兴宾区土整中心编外人员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72-4222896,电子邮箱:xbtudi4212077@163.com。
附件: 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