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余姚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指标 |
岗位要求 |
统计 |
2 |
1.余姚市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4.统计学类、会计学类、金融学类专业毕业。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南雷南路315号水利大楼6楼余姚市统计局604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一份《余姚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由本人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填写。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统计局,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5.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9日。
7.本公告由余姚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698011。
余姚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