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26人公告
来源: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10-09 09:58:56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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