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3-10-12 11:26:00
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3年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科研助理岗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医药事业,热爱科研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高校毕业生(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湘产大宗药材品质评价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基础医学(1001)、中药学(1008)、药学(1007) |
实验技术岗位: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相关的实验和数据的分析处理,参与实验室日常事务。 |
2 |
湘产大宗药材品质评价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药学(1008)、药学(1007) |
实验技术岗位: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相关的实验和数据的分析处理,参与实验室日常事务。 |
3 |
干细胞中药调控与应用实验室科研助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基础医学(1001)、中药学(1008)、药学(1007) |
实验技术岗位: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相关的实验和数据分析处理,参与实验室日常事务。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要求。
10月18日之前,有意向的毕业生请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发送至邮箱:420448867@qq.com(文件命名方式:科研助理+姓名+招聘单位,如“科研助理+张三+湘产大宗实验室”)。①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②本人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③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由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按100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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