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来源: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10-16 10:02:18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依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校内专任教师951人,教授、副教授418人,在校生18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见《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或
 
诚信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学历学位要求非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00止。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面试及考察,招满即止。未按规定要求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wtc.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7-87769987。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文件名为“2023年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发至制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任教师岗招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符合资格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积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资格条件有第一学历要求的需同时提供第一学历学位和最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籍证明(学信网出具的报告),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必须提供)。
 
(5)工作经历及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出具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历、学位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证书,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心理测试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按学校相关制度兑现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为非事业编制。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5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博士研究生,学校将负责解决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第一个聘期(3年,具体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内,无职称的,按讲师八级聘用;具有中级职称的,享受讲师八级岗位工资、副教授七级绩效工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工资、教授四级绩效工资。3年期满后纳入学校正常考核晋升渠道。给予20万元安家费,在汉没有住房的,学校可以免费提供周转房,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安家费和10年免费周转房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同时享受。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组织进行,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7-87769987(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66689(纪委办)
 

附件: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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