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广播电视报》社招聘3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0-16 10:42:55
《山东广播电视报》社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广播电视报》社是隶属于山东广播电视台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山东广播电视报》、《视周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广告设计制作等。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管的省重点新闻网站中国山东网由《山东广播电视报》社运营管理。
融媒体时代,《山东广播电视报》社以一报一刊一网一端一微的全媒体矩阵模式,不断加快改革转型和机制创新进程,充分发挥新闻采编、图文设计、短视频制作方面的优势力量,扛牢媒体责任,打造内宣外宣相统一的宣传新格局,树立了全新的媒体形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广播电视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及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8日之前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成果奖励证书等;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广播电视报》、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http://www.iqilu.com)、中国山东网(http://www.sdchina.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10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10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通道(http://223.99.20.60:9003/#/login),注册、登录填写报名信息。登录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http://www.iqilu.com)、中国山东网(http://www.sdchina.com)招聘专题,或关注《山东广播电视报》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招聘”了解详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注册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有关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生成《<山东广播电视报>社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状态,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状态反馈,不再单独提醒考生。不明事宜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格式为png或jpg,图片大小不超过1MB。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评审单位公布的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5)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或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者本人签名的《<山东广播电视报>社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均需在面试前提供并现场确认。其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笔试及面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请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及时关注《山东广播电视报》微信公众号、齐鲁网(http://www.iqilu.com)、中国山东网(http://www.sdchina.com)招聘相关专题。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内容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东广播电视报》社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东广播电视报》社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相关名单在《山东广播电视报》微信公众号、齐鲁网(http://www.iqilu.com)、中国山东网(http://www.sdchina.com)相关招聘专题进行公布。
考察采取组织鉴定、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查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以及曾公开发表错误言论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统一在省级三甲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鲁网(http://www.iqilu.com)相关招聘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26568
监督电话:0531-858526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六、其他
(一)应聘者应及时查看《山东广播电视报》社在《山东广播电视报》微信公众号、齐鲁网、中国山东网发布的涉及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二)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信畅通,由于无法联络导致失去应聘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广播电视报》社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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