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名,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一)政府专职消防员1.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 3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5,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2.本人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3.部队退役士兵,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和体育特长的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地为来宾市兴宾区城东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城东街道北四路188号)。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每月可享受8天休息(试用期间不享受轮休)。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五、薪酬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转正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3300—4500元以上(到手工资);大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
六、福利:1.在队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经考核,择优录取为在编消防员。2.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晋升为:副班长、班长、火场文书、通信员、驾驶员、站长助理等岗位。3.免费提供统一被装、工作期间的食宿。5.根据大队实际需要,表现突出可免费参加B2驾驶证培训。6.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城东消防救援站(城东街道北四路188号)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招满为止。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报名(咨询)电话:13768126526(孙副站长)、15878241119(王副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