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潜江市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3-10-18 11:49:35
2023年度潜江市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小学体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度潜江市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8.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的退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10月31日17:0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杉林路1号306室)。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附电子照片);
②《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请双面打印于《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后);
③“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
④本人身份证;
⑤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⑥教师资格证书。
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资料①、②、③各2份,准备岗位要求资料④至⑥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打印、复印件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为2套,并由本人签名)和电子登记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后期发放笔试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潜江市教育局结合报名情况和用人需求,提出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函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如决定取消招聘岗位,所有考生将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按闭卷方式进行。
4.本次笔试所有岗位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三)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潜江市教育局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技能等。
1.面试通知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总成绩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成绩发布。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体检通知。
(二)体检工作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潜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潜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潜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潜江市人社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对《2023年度潜江市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28-6241651;对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咨询,请与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28-6233307;
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0728-6298803;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相关网站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hbqj.gov.cn/
潜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bqj.gov.cn/xwzx/gsgg/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xwzx/gsgg/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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