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拉萨市补聘社区工作者567人公告

来源: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9 13:12:00

拉萨市2023年公开补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结合拉萨市2023年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人数,决定组织实施拉萨市2023年公开补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拉萨市2023年计划公开补聘社区工作者567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补聘对象
 
拉萨户籍且参加西藏自治区2023年公开招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补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招聘岗位提出的其他岗位要求。
 
5.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00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注:同等条件下,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补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报考岗位所在县(区)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6)
 
2.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本④毕业证⑤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⑥诚信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由各县(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对岗位计划表中的条件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公告中所留联系方式在上班时间内进行咨询。
 
(四)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熟悉岗位要求,按要求进行报名。
 
2.考生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能报名此次补聘岗位计划中的一个岗位。经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按照2023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招考录笔试成绩、硕士面试成绩为依据,以岗位总数/报名总数作为招聘人员比例,分类别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人员,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处理:
 
(一)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考试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不实行加分政策。
 
六、体检
 
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拟聘用人员体检工作。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详见(附件3)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拟聘用前,须填写《拉萨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各县(区)用人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对考生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因报名、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拉萨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拉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薪酬待遇
 
(一)薪资待遇标准按《拉萨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方案》执行。根据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龄等调整,综合薪资实施动态调整。
 
(二)签订协议后当月起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应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经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91-6861374
 
监督电话:0891-6322074
 
附件:拉萨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报名表、体检表、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各招聘县(区)联系方式
 
附件1:拉萨市2023年公开补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拉萨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x
 
附件3:拉萨市2023年公开补聘社区工作者体检表.docx
 
附件4:拉萨市2023年公开补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docx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6:各招聘县(区)联系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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