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26 15:03:20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下简称“公卫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医院。公卫中心一院两址,本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分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医院环境优美,占地面积与绿化覆盖率位居全市之首。公卫中心是上海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艰巨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师岗位:职数44名;

  2、医技岗位:职数5名;

  3、护理岗位:职数46名;

  4、科研岗位:职数8名;

  5、管理岗位:职数5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具有临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

  2.护理岗位:具有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及执业证书;

  3.医技人员岗位:具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4.科研岗位: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管理岗位: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附近照、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_gw@shaphc.org,并请注明:姓名 应聘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与职数,筛选应聘简历,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健康筛查

  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 考察

  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其他网络媒体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7990333转8389

  电子邮箱:hr_gw@shaphc.org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虹口区水电路56号

  监督电话:021-37990333转8350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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