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00人公告(5号)
来源: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10-27 14:35:41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5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专任教师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学校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热爱学生,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受理,采取网上系统报名方式(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陆),网上系统报名地址为:http://smartcode.runshisoft.com:6142/rls/railway_zp,系统报名账号密码自行注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2023年11月5日下午: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在系统填写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并在系统对应项目佐证栏内上传《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各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版)和所报岗位需求的各项材料(非必要的不用提供),如: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资格证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交扫描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目录进行设置。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审核通过人员按短信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资格审查结果短信的考生,请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及时间安排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集中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生面试资格及面试人数。
五、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岗位性质:劳动合同制;
2.薪酬待遇:工资标准基本参照在职、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每年发放十三个月工资;
3.其他待遇:与在职、在编教职工享有工会福利和体检等待遇。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1个月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如遇到寒暑假顺延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聘期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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