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9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0-31 15:16:59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单位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家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北省应急救援中心(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湖北省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与信息中心),承担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登记、空中应急救援、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等工作;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应急管理考试中心),承担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考试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线上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按报考岗位的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送至招聘单位,现场审查完毕退回原件。
(2)不免笔试岗位的报名、审核反馈均通过电子邮件完成,由招聘单位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电子邮箱地址:hubeiyjt@126.com,邮件主题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招聘报名材料+招聘单位名称+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天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最后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可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电子版;
(4)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其他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个人业绩支撑材料扫描件;
(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扫描件)。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登记照片。
4.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湖北省应急救援中心(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湖北省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与信息中心),联系人:徐曲,联系电话:027-8781141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815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应急管理考试中心),联系人:郭荣虎,联系电话:027-6396260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609室。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5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或参加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岗位需要分为两类,一类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考核;一类岗位免笔试,采用两轮面试的方式考核。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职业能力和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1.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报考人员送至招聘单位,复审完毕退回原件。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4)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后续程序。
3.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弃权,经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免笔试报考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的如有弃权,经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时间5天内,面试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4.免笔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1)第一轮面试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2)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相关业务能力。
(三)总成绩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考核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免笔试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考核的,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成绩通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八、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73398(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27-87811410(省应急救援中心)
027-63962600(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65990(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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