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选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11-01 09:50:06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决定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主要承担全省的省级基础测绘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数据的分发服务和管理,负责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以及测绘仪器检定,承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的技术支撑,承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技术支撑。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财务会计岗位2人。
岗位具体要求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在限定群体范围内进行,面向浙江省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近三年在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相应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或者现工作单位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11月10日17:00期间,填写报名表(附件2),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姓名+应聘岗位)到zjch@zjasm.net。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扫描件;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一寸彩照,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6)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7)其他符合岗位情况的材料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以聘用合同或有关职务任命文件,以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材料认定,时间计算到2023年10月31日)。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应聘者邮箱或短信反馈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匹配性、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依据公开选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招聘岗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院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聘用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zj.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571-88877051。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劳资科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56097289(蔡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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