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1-03 14:50:15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微生物研究院、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湖南省水产原种场、湖南省农情分析研究中心、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湖南省工业贸易学校、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湖南省棉花科学研究所均为我厅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湖南省农作物良种引进示范中心为我厅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9个,招聘计划46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42名,管理岗位计划招聘4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人才招聘报名系统,对岗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在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到报名单位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各考试环节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①A1--A5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②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A1--A5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专业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
②B1、B2、B7--B11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③B3--B6岗位
采取实际操作、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验室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笔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笔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④C1--C3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⑤D1--D5岗位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实际操作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验室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及实际操作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⑥E1--E15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B1--B11、C1--C3、D1--D5、E1--E15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A1--A5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讲、实际操作、专业学术报告等各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笔试、面试、试讲、实际操作、专业学术报告等各环节考试时间及成绩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2889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24366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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