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博士人才招聘10人简章
来源: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11-15 16:14:44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博士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8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80人。学校面向“一老一小”两大群体、面向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面向健康新技术新业态、面向中医药发展,使专业链紧密对接产业链、人才链,不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健康与康复系、医学影像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助产、涉外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30个专业。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促发展,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契机,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卫生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以及《关于优化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zkly/)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s://www.sdmc.edu.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此类岗位为本年度长期招聘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我校招聘专用邮箱sdyzzzrsc@163.com(济南校区)、zzrsc@sdmc.edu.cn(临沂校区)。
(3)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个人身份证;
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承诺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承诺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个人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谈话调查、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305077 0539-8225957
监督电话:0531-86305005 0539-820502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以及《关于优化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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