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2023-11-20 11:10:12
广州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我市防范中心工作的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人数:10人(其中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品行端正,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广东省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学历、专业及性别要求:
(1)报考信息处理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及相关专业学历,招聘男性4人;
(2)报考视频监看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招聘男性4人;
(3)报考文秘内勤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及相关专业学历,招聘女性2人。
相应毕业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详情见附件1)。
3.报考年龄要求:23至35周岁(即2000年11月1日至198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
6.服从警务、勤务调度,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经常性加班值勤的岗位需要。
7.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本人正在经营企业或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或者具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安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对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gzga_zazd@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
③户口本;
④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⑥工作经验证明相关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记录等)。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成功报名的考生将收到短信通知,并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核及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以及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 100 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一)资格复核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准考证上通知的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到达考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核,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马上参加下一环节的体能测试,请务必留意相关要求。
参加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工作经验证明相关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记录等)。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在资格复核通过后举行。体能测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考试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科目:
(1)纵跳摸高。
合格标准:
男性:大于或等于 265 厘米;
女性:大于或等于 230 厘米。
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3次。
(2)4×10米折返跑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男性小于或等于13秒1;
31岁(含)以上男性小于或等于13秒4;
30岁(含)以下女性小于或等于14秒1;
31岁(含)以上女性小于或等于14秒4。
(三)笔试
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上的信息为准。
方式: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测试开始1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考生名次在金盾网上公布,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体检在指定的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约500元/人,不含加检、补检)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分类别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续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8.7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五险一金部分),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16179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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