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德阳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34人公告

来源: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3-11-21 10:46:35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提供岗位共计34个,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国内外各院校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二)国内外各院校应往届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载明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并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学历课程、实习、论文等全部项目合格且成绩表全部分数平均值达到70分。
 
  2.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4.尚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无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1日之前,现场报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各高校(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
 
  地点:省内外医学类普通高校、涉医类院校、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1日之前
 
  报名邮箱地址:详情见《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报名程序: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填写《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未到现场的学生,可从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并与报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2)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考试成绩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www.chsi.com.cn,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毕业同时取得相应学位),若是应届毕业暂时未取得的可提供相关证明,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初审
 
  广汉市卫健局和各用人单位在接收报名者资料时,严格对照《2023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招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核测试
 
  校园公开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知报名者。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专业素质能力、涉猎知识面和掌握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后,根据招聘单位自身需求,应聘者意愿和面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市卫健局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收集汇总面试成绩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签订协议
 
  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意愿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等产生的缺额,对面试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市卫健局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将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聘前公示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且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终审环节。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人事档案馆。
 
  (六)正式聘用
 
  研究生或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6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政策法规纳入事业编制人事管理服务,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不得调动。
 
  五、注意事项
 
  (一)校园公开招聘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公告由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38-5220701)、广汉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38-5223590)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2023年校园招聘计岗位表.xlsx
 
  附件2.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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