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21 12:05:49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批复,由黄冈市人民政府举办,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千年古城黄州,坐落在风光秀丽的白潭湖畔。
为满足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教育局组织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及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在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和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bpem.com/)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招聘会现场报名相结合,以网上报名为主的方式进行。
采取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填写完整的《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bpoemrsc@163.com,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联系电话0713-8877617)。
邮件主题格式为:【湖北黄冈应职2023年第二批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投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网上报名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进行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首批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8日下午5:30止。
需进行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间根据各高校招聘会的时间确定,提前在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要求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网上报名的报电子相片(jpg格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查,现场告知。网上报名考生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报名要求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现场审核。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本次招聘以毕业证填写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测试
1.测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加试笔试,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说(讲)课等方式,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高校招聘会现场招聘。采取分场招聘的办法,每场招聘原则上按实际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通知考生参加集中统一测试或现场组织专场测试,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2)集中统一测试。对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3)最低分数合格线控制制度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成绩权重及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测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和就业协议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1.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本次招聘岗位均设置3年的最低服务期要求,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三)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四)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0713-8877617(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1: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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