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区审招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区审招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具体计划及要求如下:
岗位 |
学历 需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岗位要求 |
工作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 |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贯彻执行力强。 |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发送上述所须材料电子版到招聘邮箱:ptbzzxj@163.com。
(2)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所须材料提交至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普陀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三楼304室(限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80-3823651。
3.报名所须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人员在简历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由区审招办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1-2名,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资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5.8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二)各招录环节由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