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8人简章
来源: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3-11-27 17:05:47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园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速推进林芝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身体条件可满足长期在高原工作。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咨询电话:0894-5885258,
监督电话:0894-5828990。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30-12月20日18:30。
2.报名方式:招聘采用本人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送至专用邮箱(LZJJKFQ2023@163.com)。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等PDF版各一份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LZJJKFQ2023@163.com)。照片、相关证书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不予通过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4.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路费给予一定补贴。
(二)资格审查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林芝市人社局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2023年12月21日-22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3日上午09:30-12:0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参加考试时,参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报考岗位的综合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3.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4.笔试成绩于2023年12月24日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芝经开区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均自行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按照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芝经开区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经开区管委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递补一次。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基础工资标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工资实发6000元/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工资实发7000元/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工资面谈。
在此基础上,具有对应岗位所需的中级从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工资增加2000元/月;副高从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增加4000元/月;正高从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增加6000元/月。年底绩效工资为1.4万元,将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保险和公积金部分由单位缴纳。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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