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3-11-30 11:03:08
2023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70年栉风沐雨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急诊急救、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现拥有新、老2个院区,总占地面积96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63张。在职职工1750人,有高级职称23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市级突贡专家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5人。
医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院内围绕妇幼全生命周期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辅助检查部、综合业务部和生殖遗传医学中心“五部一中心”,拥有新生儿、孕产期、更年期3个省级特色保健专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产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4个市级重点学科,产科、小儿外科、临床护理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及妇科、超声科、儿科护理3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医院是美国太平洋医疗中心范渊达院士助产新模式示范基地、美国无痛分娩中国行无痛分娩培训基地、全国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全国流产后关爱(PAC)优质服务医院、全国促进自然分娩无创接生培训基地、国家女性盆底功能障碍诊治及防治技术培训中心、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省康复治疗技术培训医院。医院是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先天性心脏病三级防治基地、山东省重症围产期平台枣庄分中心、郑州大学介入治疗研究所临床科研基地、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医联体合作医院、潍坊医学院教学医院和济宁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为促进我院发展,加快我院高层次重点人才和急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按照《2023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2023年11月29日);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截止至2023年11月29日)。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急需紧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8:00-12月6日17:00。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地址zzfyrcbgs@163.com,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各个学历层次)。
(6)医师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医师资格证)。
(7)执业医师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执业医师证)。
(8)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职称证书)。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研究生需提供)。
(10)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或解聘证明。
(11)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在邮箱内上传《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5)。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8:00-12月7日17:00。应聘人员需按期提交相关的材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需要按期上交,不按期上交的视为放弃。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签约
招聘通过面谈(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面谈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
面谈地点: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门诊楼二楼)。
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应届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新院区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路与复元三路交叉口向南1200米
老院区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25号
电话:0632-3699016
邮箱:zzfyrcbgs@163.com
网址:https://www.zzsfybjy.com/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