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南湖革命纪念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湖革命纪念馆是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的宣传、保护、管理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属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管理。2018年4月成立红船精神研究院,实行“馆院一体”管理。南湖革命纪念馆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开展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和党史研究的重要阵地。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1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学科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党史研究 |
1 |
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物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须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止。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hjng@126.com,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材料按公告报名材料顺序排列)。综合考评当日将安排现场材料审核,请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扫描(或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或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与公告专业名称不一致但实际研究方向与公告一致的需附学校盖章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或复印)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6)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7)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入围考察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综合考核
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前,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以入围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科研能力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面试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单项科目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50%+面试成绩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方式将在指定网站上提前发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湖革命纪念馆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符合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的,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由南湖革命纪念馆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革命纪念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南湖革命纪念馆网站(https://www.nanhujng.com/),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3685855、0573-82511889。
监督电话:0573-82521800、0573-8222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