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第二次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3-12-01 13:50:14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 类别

具体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管理辅助类

出纳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不限

舟山户籍

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舟山户籍,以2023年12月7日的户口地为准;

4、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表所明确的具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定海区沿港东路119号华定大厦7楼);

3、联系电话:0580-2320259,联系人:王先生;

4、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商务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商务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年薪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商务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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