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用工5人公告

来源:南湖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12-07 10:21:01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处罚及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社会服务、沟通协调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
 
4.熟悉电脑基础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如实、准确填写附件二《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其中“报考岗位”必填,否则视为无效报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723429075@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核。(1)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复审: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3.考试。同一岗位报考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不到5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将建立人才储备库,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除直接聘用人员外,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备用人员进入储备库,有效期半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和自愿原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聘用。
 
四、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整体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54/index.html)发布。
 
咨询电话:0573-82227609。
 
附件一: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二: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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