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卫生学校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024学年教师3人公告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
2023-12-08 09:15:36
桐乡市卫生学校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024学年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3〕21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3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4.本科学历人员需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5.所学专业及条件符合岗位报考要求。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人员可放宽至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名单为准),不作奖学金要求。
3.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作奖学金要求: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桐乡市生源或桐乡市户籍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2024学年教师将分两轮桐乡专场进行,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招聘流程均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第一轮桐乡专场未满额的岗位计划将汇入第二轮桐乡专场招聘计划。预计第二轮桐乡专场报名条件将根据招聘需求进行相应调整,不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关注后续第二轮桐乡专场的场次和公告。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第一轮桐乡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8:00-12月12日16:00
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1127144703
以下材料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
(1)《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2024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师范类专业证明、获奖证书、户籍材料等;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6)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3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通道将关闭,无法再次补充材料,请已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现场发放考试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5日13:30-16: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桐乡市卫生学校威凤楼六楼会议室
(三)考试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含3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初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为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预签约、体检、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12月16日8:00
考试地点:桐乡市卫生学校笃凤楼
(四)预签约
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成绩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预签约。预签约现场放弃的,根据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预签约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能按时报到或未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轮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报考人员户籍以2023年12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6.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被聘用人员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3-88621040
桐乡市卫生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051907
(二)桐乡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投拆电话:0573-89396623、88110805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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