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青岛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校园招聘46人简章
来源:胶州政务网
2023-12-16 09:24:29
2024年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4年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紧缺人才4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校园招聘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2届、2023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初选
采取邮箱预报名、现场报名、初选、考试的方法进行。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6月30日。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应聘人员可提前将《2024年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报名邮箱详见《2024年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
请仔细查看相关职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再进行邮箱预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邮箱报名后,应聘人员还需根据校园招聘行程,就近到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个人纸质简历参加初选。具体行程请及时登录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胶州卫生健康官微查看相关通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起全学段学历(学位)证书;
(3)大学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附件2);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如最终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无比例要求,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确定。初选未通过人员可以改报。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员应按规定的结业时间如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
对通过初选的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人员,采取现场初试,回胶面试的方式。
对通过初选的其他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考试通知,考试采用“专业测试+笔试”的形式,现场组织专业测试,回胶组织笔试。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胶州卫生健康官微查看相关通知。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紧缺急需专业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青岛市区(市)级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为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无专业测试岗位进行加试。具体事宜详见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胶州卫生健康官微。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胶州卫生健康官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经主管部门同意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
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聘用管理。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卫生健康人事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卫生类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招聘的专业及学历等相关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胶州市中医医院:0532-81822810
监督电话:0532—82289053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9:00-11:30,13:30-16: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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