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75人简章
来源:凤冈县人民政府
2023-12-18 12:11:45
凤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经凤冈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7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凤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户籍要求:限2023年12月25日前取得遵义市户籍或遵义市生源地;
8.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2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上岗位均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口簿为依据;
9.报考学历和身高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和身高条件(详见《凤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10.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7.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8.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截至2023年12月2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11.截至2023年12月24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3年12月24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定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12.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hnlsrc.cn/index.php)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在仔细阅读本简章后,按报名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 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7:00。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于2023年12月29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凤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留存,供招聘单位审查确认、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 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24: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5. 岗位调减或取消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书面向凤冈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冈县公安局政工室)申请改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无意愿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费(报名缴费结束后统一退费),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7:00前。
(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在2024年1月4日09:00至1月6日08:3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lsrc.cn/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打印多份备用,打印后务必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
(一)总成绩计算
1.(01、02、05、06、07、08、0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30%;
2. 03、0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
5.笔试为百分制,除03、04岗位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6.笔试成绩查询: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时间和方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凤冈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人员,进入资料审核环节,并签订《凤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计划数4: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4: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凤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因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凤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冈县公安局政工室)反映。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告通知;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2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告。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告通知;
2.体能测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若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同一岗位考生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方式:现场实测;
4.体能测试内容:测试项目为“男性女性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评分标准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体能测试年龄分组截止时间以2023年12月25日为依据;
5.体能测试计分方式: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为“男性女性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两项成绩之和。除03、04岗位体能测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外,其余岗位体能测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6.体能测试各科成绩必须达最低分数线(3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考官或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7.体能测试成绩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示;
8.参加体能测试全体人员需自行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购买方式在体能测试通知中另行明确,收费标准以保险公司实际收费为准)。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优先聘用条件”进入体检,如同时满足或同时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体能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开展体能测试,以新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员额,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优先聘用条件”进入体检,如同时满足或同时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按上述规定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选在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示。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由凤冈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2.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公告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收费标准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01、02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其他岗位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七、考察
考察由凤冈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治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员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录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zwgk/rsxx/rsrm/index.html)和凤冈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凤冈公安”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凤冈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以及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三)本次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凤冈县公安局)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管理及待遇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理。待遇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执行。放宽学历被聘用的,需参与学历提升计划,即被聘用之日起第一个合同期(3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否则不予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凤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其他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本招聘简章由凤冈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凤冈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 25228128 (凤冈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1 25223391 (凤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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