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90人公告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1 15:05:34

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公告

 

长治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15年,是长治市市属最大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是人民的好医生、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赵雪芳同志毕生工作的地方。是“全国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长治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研究生并轨培养基地”,连续6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在2019-2021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我院分别位列第446、311、203名,晋升A级。

 
医院占地面积5.3万㎡,建筑总面积18.3万㎡,编制床位1000张,现开放床位1300张。年门诊量110余万人次,年出院患者4.5万人次。设置临床科室45个、医技科室14个,其中,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省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2个。2023年5月正式挂牌山西省恶性肿瘤(食管胃结合部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近年来,医院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动力,全面推进了医疗、教学、科研和信息化建设,配备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ECT、3.0核磁共振、256排CT、直线加速器、ECMO、4K腹腔镜、激光角膜手术仪系统、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基因芯片与串联质谱仪、高内涵成像系统等高精尖设备。担负着山西医科大学等省内医学院校的学历教育、教学带教及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任务。2014年成为全省首批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16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全科专业基地为国家级重点专业基地,外科、助理全科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基地。近3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5项、省级66项。建有符合省级重点实验室标准的、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肿瘤精准转化医学中心,面向全社会开放,可开展细胞分子和基因水平的基础实验研究。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牵头成立了长治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探索实践了深度融合型运营模式,构建了省、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医疗服务新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省级专家的优质服务。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建设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 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择优聘用。
 
2、招聘人员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应聘人员有以下几种类型:
 
A: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
 
B: 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所需的其他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和其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中级职称、博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8点整),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提交报名材料
 
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填写《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及《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三),并本人手写署名。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现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认证;
 
(4)资格证:具有高级职称的提供高级职称证,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一、专业技术岗位二的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学术型研究生除外);
 
(5)合同、参保证明: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所有页)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
 
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到一个PDF,发送至邮箱(thrlzygs@126.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专业+岗位+最高学历+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名称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报名,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种类型岗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考试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公正、客观、严谨。资格与要求不符的,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或者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核
 
应聘人员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3:1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达不到3:1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要求的,合并或递减招聘名额。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5:1及以上的,可增加笔试环节, 实行百分制,达60分方为合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考核。
 
(四)资格复审
 
考核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复审,复审人员携带报名时所需所有材料,包括《报名表》、《人才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住培证、高级职称证、现学历的学历、学位认证、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原件。
 
资格审核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凡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合格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可递补两次。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通过的人员,按考核合格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数未达1: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1.体检由我市范围内公立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自理。
 
3.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考察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两次。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及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5-2066577
 
监督电话:0355-2023906
 

附件一:《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岗位表》

附件二:《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人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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