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乐东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人公告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2-29 17:30:54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2023年7月成为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乐东分院。占地面积27175.04㎡(40.76亩,2010年县政府开发沿江路将医院部分地块招拍挂出让前约为65亩)。业务用房面积21999.74㎡。编制床位300张,实际开放床位336张。全院职工504人,专业技术人员410人,其中正高15人,副高53人,中级:75人。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60名,具体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面向社会及校园全年公开招聘,岗位招满为止。将在四川大学(成都市)、中南大学(长沙市)、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中山大学(广州市)、海南医学院等高校进行校园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报考者必须在报到上岗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
7.委托、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不对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1.上述人的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按报名要求把相关资料发送到84492141@qq.com邮箱。
(2)现场报名:到校园招聘时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2)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件1)。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核:考核时间待定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临床类博士研究生年薪税前不低于30万元,临床类硕士研究生年薪税前不低于20万元。
(二)住房补助:协助办理住房补助及购买安居房手续。
(三)安家费:临床类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0万元;需服务满五年,每年发放安家费10万元;临床类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20万元,需服务满五年,每年发放安家费4万元;规培本科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需服务满五年,每年发放安家费2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98-85593520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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