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来源:嘉兴人事人才网
2024-01-05 1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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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嘉兴市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讲解事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容貌端庄。身高1.60米及以上(女),1.70米及以上(男)。
3.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证明)等。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xwbs01@163.com。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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