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10人简章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24-01-05 13: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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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在读。
5.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适应早晚班制,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辅警(基础防控):性别男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并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合同期限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底报名结束。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咨询电话:史队长:15857418175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谈人员中从优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三、劳动待遇保障
(一)人均保障经费10万元左右/年(包括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不设上限。
(二)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史队长:15857418175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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