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医科大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公告(第1号)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
2024-01-05 13: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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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实干实绩,完善干部选任全链条机制,努力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为学校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加快创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聘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以事择人、人事相宜,坚持实干实绩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聘任范围和任期
(一)本次聘任范围为学校确定的科级干部岗位。各附属医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方案及聘任实施方案由附属医院另行制定。
(二)本次科级干部聘期4年。上届任期内提任的科级干部一并任职到期,续任须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四、聘任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仁济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参加仁济学院科级干部聘任。
科级干部聘任需符合人事编制政策相关规定。
五、科级岗位与干部职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新一轮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能优化,设置科级机构和科级职数。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六、任职条件和资格
担任科级干部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主动担当作为,有奉献精神,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4. 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师生,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5. 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二)任职资格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科级干部任职资格如下:
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
3. 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岗位或八级职员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或现聘在七级职员岗位上。
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具有3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或现聘在八级职员岗位上。
4. 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续任的干部,年龄一般应在52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 党务部门工作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6.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研究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组织领导
成立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组织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八、工作程序
(一)现任科级干部任期考核
发布考核通知,对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期考核。
(二)公布方案
公布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进行部署。
(三)个人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附件2)。个人报名最多可报2个岗位,要明确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不填写的视为不服从)。
现任科级干部符合续任资格条件者,自愿退出科级岗位的,须书面提交退出申请(附件3);未填报任职意向也未申请退出岗位的,视同自愿退出领导岗位。
相关表格于2024年1月8日(周一)下午4:30之前报送。纸质版送至校党委组织部(茶山校区同心楼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wmu.edu.cn。联系人:吴旻月、陈强强,联系电话:86699826。
(四)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组织选拔
综合现任科级干部任职考核结果,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情况,以及干部一贯表现、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及个人意愿等,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党委以召开党委会的方式研究确定本单位拟任干部意向名单;党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各部门(单位)由组织部、机关党委会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各部门(单位)拟任干部意向名单。
意向名单(附件4)报送至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确定拟提任科级干部考察对象
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岗位所在二级党委、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确定拟提任科级干部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讨论决定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研究和征求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科级干部拟任初步人选。
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
对拟提任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任职谈话
由学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十一)发文聘任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发文公布。
(十二)工作交接
新聘任科级干部在发文公布后一周内完成相应工作交接。
九、时间安排
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从2024年1月上旬开始,至2月下旬结束。
十、有关政策和规定
(一)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落实全面从严要求,强化正向激励,促进干部担当作为。重视用人单位意见,切实配强基层一线,不断提升队伍工作效能。对具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或有挂职锻炼经历、表现突出的,要加大培养使用力度。
(二)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积极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岗位锻炼,不断提升干部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进行有针对性地交流轮岗。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八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三)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中,涉及岗位类别变动的人员按新聘岗位进行聘任。
(四)因年龄原因未聘任的原任科级干部,或任期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50周岁以上(1974年2月29日以前出生)且未满52周岁、本人自愿要求退出科级领导岗位的,保留原待遇不变。
(五)低聘、落聘的原任科级干部,工资按原职级保留4年,津贴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经科级干部聘任,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原任科级干部,不再保留科级干部待遇,工资和津贴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任期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降级使用,工资和津贴均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六)被选派担任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科级干部,被选派担任泰国东方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科级干部,不占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的岗位职数。
(七)本次聘任,个别职位经聘任程序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暂时空缺。
(八)学校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新提任科级干部试用期为1年。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受校党委委托由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化思想认识。全体科级干部要以良好的心态和严肃的态度正确对待聘任工作,讲政治、讲大局,聘任期间要坚守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学校发文任命后,要尽快做好工作交接。全体教职工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聘任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和纪律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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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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