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调10人方案
来源:金沙县人民政府
2024-01-12 10:45:43
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调动审批等程序开展考调工作。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5年(含试用期)以上;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服务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截至2024年1月18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截至2024年1月18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截至2024年1月18日,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7.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8.工勤身份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4年1月11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鼓场街道长安街弯弯桥旁)。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附件3);
(5)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承诺书(附件4);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由他人代报的,须提供《委托书》(附件5)1份、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金沙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工作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上午09∶00 — 11∶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考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缴费信息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值班室领取。
(五)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六、考察
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沙县公安局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调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