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5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024-01-15 17: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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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 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以下简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核减计划情况将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http://hsjngq.dongying.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上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山东省委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46—8908102
 
  附件:
 
  1.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山东省委黄三角农高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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