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高密市事业单位招聘31人简章

来源:高密市人民政府 2024-01-16 0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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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高密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经研究,为市直和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为市直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31人,详见《2024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六)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七)定向岗位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高密生源或在高密服务的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高密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2.具有5年以上高密市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的定向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高密户籍或符合高密市接收安置条件(以高密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2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八)下列情形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其他
 
  1.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及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月23日16:00后不能报名也不能修改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密市市民之家7号楼65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附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且笔试当天考场无法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时间
 
  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内容
 
  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考场等信息详见准考证。为保证招聘人员能力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五、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与网站报名同底版照片2张。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
 
  4.应聘定向5年以上高密市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岗位的,还需提供被高密市镇街事业单位聘用的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等。
 
  5.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高密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
 
  6.应聘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届的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开。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截止。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的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岗位需求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3,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面试范围。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详见面试通知)。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按照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信息不实(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通过考察。
 
  考察通知中将明确各种材料的具体提报时间。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gaomi.gov.cn)“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和简章解释,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高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gaomi.gov.cn)“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职的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请主动与工作单位搞好沟通,特别是考察体检环节合格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入职手续的办理。
 
  为确保应聘人员身体状态良好,招聘期间请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本此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263017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024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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