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安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监控中心招聘24人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024-01-17 09:23:55
公安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监控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公安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4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11个岗位、拟聘用24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监控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户口。
三、报名条件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本科生应在26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月17日8:00至1月26日18:00期间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jzhaopin.qgrs.rsbsyzx.cn/)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4年1月18日8:00至1月27日18:00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招聘单位将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测评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最终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初试采取线上形式。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0: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不足10: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地点在北京。
笔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4: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4: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准考证(从平台下载打印)、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中心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民警察岗位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六、体检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一)体检
人民警察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规定确定并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等可能影响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
本公告由公安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7825096 010-678250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公安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监控中心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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