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4-01-17 09:45:35

集美区乐海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产假顶岗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产假顶岗教师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拥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面试需要展示个人弹、唱、跳、绘画技能及现场片段教学。(边弹边唱3分钟,看简谱视唱3分钟,自备一小段舞蹈2分钟)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
 
  1940308845@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850035526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位、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六、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面试合格者到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核酸检测合格,同时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证明方可上岗。
 
  附件:集美区乐海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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