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常宁市党政门户网 2024-01-18 09:59:50

常宁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要求,优化全市纪检监察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常宁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常宁市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常宁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现任副科级(含 )以下职务)的人员。

三、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文字工作人员2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备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身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

1.文字综合类。拥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文字综合能力;在市州委党报或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发行刊号的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公开发表字数500字以上的非学术性文章2篇以上(含2篇)。

2.财务会计类。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经历;②财务会计类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经济学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毕业或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年限要求可累积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含)。

3.除基本条件及具体岗位要求外,其他条件详见《2024常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流动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1月17日至1月25日在常宁党政门户网、常宁廉政网、常宁报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凡是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到常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直接报名(地址:解放南路19号市委大院内市纪委404房,电话:15873481588、15574707897)。

3.报名所需资料:①《2024年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②《诚信考试承诺书》;③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在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撰写并发表的文稿;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加盖市委编办公章的人员编制信息表;⑥现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同意报考的证明(注明是否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市纪委监委组织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常宁廉政网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公开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不足开考比例,经中共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试成绩在常宁廉政网进行公示。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 10分钟,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常宁廉政网公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施。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在常宁廉政网进行公示。考察通过实地调查、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主要审查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由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并在常宁廉政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选调单位办理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常宁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公告由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咨询电话:15873481588、15574707897;受理举报电话:15973399458(常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1:2024年常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附件2:2024年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常宁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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